
今年省两会期间,“云南政协报”微信公众号开设的“@省两会”栏目架起民意直通车,有网民留言希望省政协委员关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网民的留言引起了省政协委员蒋坚桥的关注。随后,蒋坚桥提交了《关于加强我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
“养老护理人员平均年龄偏大,年轻人不愿来、来了留不下。”提案指出,目前,我省养老服务人才短缺,人才队伍存在年龄结构偏大、长期稳定性不足、工作强度较高、对收入水平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提案建议,提高养老护理人员薪酬待遇。“山西省对相关从业者给予3万元至6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建议我省借鉴山西省这一做法,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同时,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强化工资收入分配技能价值激励导向。”蒋坚桥说。
同时,提案建议,要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在我省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并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高职院校对口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对接机制;积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等机构开展合作,引导人才转型从事养老护理相关工作。
此外,提案建议,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对到农村等养老服务基础条件相对薄弱地区就业创业的人才加大扶持力度。要制订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内容贯穿养老服务人才职业生涯全过程,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能力和素质。
该提案提交后,得到省民政厅的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省民政厅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研究提案建议内容,形成答复意见。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提案所提问题及建议紧密贴合目前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现状,从人才选、育、留、用等环节对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进行深入分析,对如何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思路和建议,将结合实际解决存在问题、推进相关工作。
关于提高养老护理人员薪酬待遇的建议,答复称,2025年,省民政厅与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云南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强化工资收入分配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同时,省民政厅将进一步推进文件要求落实,指导有条件的地区调查发布养老服务人才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合理确定养老服务人才工资水平,将工资分配向从事一线工作的员工倾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入职补贴、培训补贴等制度。
关于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的建议,答复称,省民政厅将持续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新一轮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工作中,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建设养老服务专业群,支持中高职院校联合开展“3+2”贯通培训,开展好“双师型”教师认定和培养培训,支持职业院校与相关养老企业和机构开展技能人才“双向”互聘。
关于积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等机构开展合作的建议,答复称,省民政厅将进一步落实文件要求,在昆明等人口密集城市推动“家政+养老”“社区+物业+养老”等服务模式,鼓励物业、家政、护理、医疗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跨行业、跨领域参与养老服务。
省民政厅在答复中还表示,将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工作,通过省级组织示范培训、州(市)统筹安排培训计划、县(市、区)落实培训任务、机构履行主体责任的方式,组织开展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养老服务人员轮训工作。到2026年底,实现全省养老院院长培训覆盖率达100%,养老护理员、专业岗位人员入职培训率达100%。
短 评
一次从“民生所盼”到“政策所向”的完美闭环
■ 高月英
“云南政协报”微信公众号“@省两会”栏目架起的民意直通车,让网民关于养老服务人才短缺的呼声直抵省政协委员案头,最终转化为省民政厅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云南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这场始于指尖的民生对话,完成了一次从“民生所盼”到“政策所向”的完美闭环,为破解养老服务困局提供了创新范式,更折射出新时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省两会”栏目不是简单的意见收集箱,而是形成了“网民留言—委员响应—部门办理”的闭环。当2026年底全省养老院院长培训全覆盖、护理员入职培训全覆盖的目标写入政策文本,意味着这场由网民留言引发的改革,正在催生一支专业化、年轻化的养老服务“铁军”。这种“群众出题、委员破题、部门答题”的治理模式,为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鲜活样本,更践行了“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从网民指尖到政策文本,从委员提案到部门联动,云南养老服务改革的实践证明:当民意表达渠道畅通无阻,当政策制定者保持开放姿态,即使是最细微的民生关切,也能在制度土壤中长成参天大树。相信随着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落地实施,一支专业化、年轻化的养老服务“铁军”将会呼之欲出,托举起云南4600余万人的“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