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记者 刘霞) 8月2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已于2025年5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
入湖河道是高原湖泊水生态系统的“主动脉”与“生命线”,其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状况直接决定着湖泊的生态安全。尽管河湖治理已取得明显成效,但部分入湖河道仍面临生态功能受损、管理保护责任不够明晰等挑战。因此,云南省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进行专门立法,以补齐流域系统治理的短板。
《条例》共5章37条,凸显生态优先理念,聚焦“防治水污染、改善流域生态、保障湖泊生态安全”,明确入湖河道保护治理应遵循“保护优先、从严管控、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
《条例》还创新管控措施,建立入湖河道目录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保护职责,从严划定管控范围。同时,严禁超标排污、填堵河道、非法采砂采矿等11类行为,构建立体防护网,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在系统治理方面,《条例》构建了以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系统管理为核心的保护治理体系。明确治理工作须服从国土空间等上位规划,实行“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系统治理污染,统筹防洪安全与空间管控,明确生态修复与保护措施,强化机制创新与支撑。
《条例》的颁布,标志着云南高原湖泊保护“9+1”法规体系全面构建,打通了高原湖泊保护“最后一公里”。下一步,云南省将强化学习宣传、压实协同责任、创新治理模式,全力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高原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