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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9月商品房销售面积6个月保持正增长——

我省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

作者:记者 伏自文 来源:云南政协报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0:08:16

本网讯 (记者 伏自文) 10月22日,“云南省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举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在总结分析去年省级18条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变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云南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加快回稳向好的指导意见》,其中包括7条政策措施:一、加大住房补贴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民进城置业、省内外旅居人群购房、以旧换新购房、青年人置业、人才购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省级层面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在全省重点城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予以购房补贴。二、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购买星级新建绿色建筑住房和绿色生态小区住房的,可适当增加贷款上浮额度。三、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和存量房屋。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收回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闲置土地和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四、加大高品质“好房子”供给力度。加快出台我省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工作方案、“好房子”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鼓励各地开发建设一批高品质的住宅试点项目;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宜居城镇建设试点,促进“旅居云南”建设与房地产融合发展。五、加强对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融资支持。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确保合规住房开发项目“应进尽进”、贷款“应贷尽贷”、放款“能早尽早”;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六、为境外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个人购房提供便利。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有关要求,取消有关购房限制;满足条件的境外个人购房时可先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支付,后续再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七、打造安心购房环境。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推行“质量信息公示”“工地开放日”“先验房后收房”“交房即交证”和“质量手册”等制度。

从今年1月至9月房地产市场运行各项数据指标情况来看,我省房地产市场体现出销售增速加快、投资降幅收窄、房价保持稳定三大特征。1月至9月,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约144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7%,连续6个月保持正增长,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1.2个百分点。全省二手房成交面积15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5%。随着“旅居云南”品牌的打响,省外人群购买住房的占比持续提高,1月至9月达到31.7%,较2022年提高6.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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