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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治理能力 促进健康传承

——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与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

作者:冯炳彰 刘宇庭 来源:云南政协报 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0:14:12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科体系发展过程中,我国的宗教状况为该学科的实践与发展提供了厚实的土壤。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发展离不开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工作实践,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的实践也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理论指导。它们相辅相成,互不可缺。

在2015年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我国宗教中国化”相关论断。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更加重视我国的宗教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宗教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鲜明提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一系列新理念新举措,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宗教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才能促进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

当前,我国宗教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例如部分地区的宗教工作力量欠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教职人员队伍管理有待强化等。宗教工作法治化还面临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和人员稳定性不足、教职人员结构与后备人才培养亟待优化、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责任有待细化等问题。面对这些挑战,必须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落实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的宗教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未来,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还将进一步深化。在制度建设方面,继续强化数字赋能,夯实基层基础并持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不断健全法治体系、夯实治理根基、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之后,还需继续优化宗教事务治理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随着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各宗教健康发展的基础将更加坚实。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正确指导下,我国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将会更加完善,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宗教工作将会取得更为积极的成效。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我国宗教中国化以及宗教事务治理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其基本原理广泛应用于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进程以及宗教事务治理工作之中。在我国宗教中国化实践中,只有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才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化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工作队伍在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落实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等过程中,应坚持全面从严治教,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积极内容,促进我国宗教健康传承。

云南作为多种宗教和谐共存的地区,宗教界别政协委员应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主动作为、自我变革,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自觉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动我国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我省宗教事务治理队伍要凝心聚力,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为我国宗教工作继续沿着法治化轨道稳步前行、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我省宗教领域落地生根、进一步凝聚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合力挺膺担当。

(作者冯炳彰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宇庭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宗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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