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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什么”不再纠结 “怎么普”有了章法 “向谁普”对象精准 “谁来普”职责清晰

——宜良县政协通过“院坝协商”助力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走深走实

作者:本报记者 张居正 巩雅菲 通 讯 员 曾艳妮 来源: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1:21:26


“目前,在县政协的推动下,协商成果得到有效转化,耿家营乡社会治安状况被昆明市、宜良县评定为‘绿色’,民事纠纷同比下降35%,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5%,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2%,持续保持了社会面的和谐稳定。”这是记者日前在宜良县耿家营乡采访时,该乡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的情况。记者了解到,这一变化源于宜良县政协今年6月召开的一场“院坝协商”议事会议。

深入调研定选题

近年来,耿家营乡因婚姻家庭继承、未成年人保护、物权产权保护、合同签订履行、流出耕地整治和早婚早育等涉及民生领域问题凸显,特别是三清高速、柴石滩灌区等重点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利益补偿等突出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频发,刑事、治安警情不断上升。

宜良县政协在调研中了解到,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是群众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与新形势、新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随着宜良产业园区拓展和“大九乡”开发,人民群众因利益关系引发的社会矛盾频发多发。

宜良县政协主席李锦昌先后多次组织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职能部门对耿家营乡社会治安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同基层群众代表面对面交流座谈,了解耿家营乡主要社会矛盾、民风民俗现状及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

随后,宜良县政协在该乡开展了“我的网格我普法、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能够有效解决耿家营乡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宜良县政协领导表示,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县政协共征集了不同领域的意见建议30余条,最终确定把“聚焦《民法典》重点内容,助力耿家营乡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作为“院坝协商”议事会议的议题。

协商会上建良言

6月28日,宜良县政协在耿家营乡组织召开“院坝协商”议事会议。会议由李锦昌主持。

会上,县政协委员付辉茂介绍了开展此次“院坝协商”的背景;县政协委员柴燕结合宜良县发生的一些经典案件解读《民法典》要义;耿家营乡干部马良云围绕协商内容作主题发言;参加协商的各方代表分别结合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邻里关系、防范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物权产权保护、合同签订与履行、交通违法、护林防火、征地搬迁、隐私权名誉权保护、林权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制度改革及治安管理、刑事处罚等方面内容开展交流讨论。

“群众的文化程度低,发文字材料不如发图片资料和视频资料普法效果好,希望多通过‘小视频’方式,选取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经典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让群众接受更加直观的法治教育。”群众刘琼芬的发言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群众董丽菊说:“民族地区尽可能推行‘双语’普法,让少数民族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对。”

经过深入协商,会议达成3项共识:分层分级分类分片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培育更多的“法律明白人”。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开展《民法典》学习运用,努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履职水平。坚持用《民法典》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后,宜良县政协耿家营乡委员工作室就协商议事会议达成的共识形成“建议清单”,报送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及耿家营乡党委,助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菜单式”普法受欢迎

谈起这次协商,李锦昌说,通过协商,进一步明确了《民法典》普法重点群体,解决了“向谁普”不够精准的问题;明确了普法重点内容,解决了“普什么”把握不好的问题;明确了普法主要方式,解决了“怎么普”没有章法的问题;明确了普法主体责任,解决了“谁来普”职责不清的问题,协商成效十分明显,为宜良县今后的普法宣传工作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这种“菜单式”普法方式非常受基层群众的欢迎,建议能更好地推广使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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