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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民生答卷 擦亮幸福底色

——云南省民政厅二○二四年工作综述

作者:张莹莹 通讯员 石泉泉 文·图 来源:云南政协报 时间:2025年01月19日 18:55:26


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民政工作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回眸2024年,云南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汇聚各方力量,让民生工作更细致、民生政策更精准。

一串串数字、一件件实事……2024年,省民政厅情系民生,擦亮民生幸福底色,用扎扎实实的工作,让美好幸福新生活,在群众的笑脸上得到真真切切地体现。

社会救助 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年来,省民政厅不断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坚决做到应助尽助,牢牢守住防止返贫底线,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

2024年,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方案》《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的通知》,完善救助政策,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进一步织密扎牢。

救急很及时,兜底也更有保障。2024年,我省困难群众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触:发放的钱变多了。一组翔实的数据是最好的佐证:2024年,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35元,同比增长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6400元每人每年,同比增长6%,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56元,同比增长1%,全年累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40.73亿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5.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27.27万人、特困人员14.03万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54.03万人次。

为守好用好困难群众的每一笔救助款,省民政厅把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一并纳入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回头看”,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贪占挪用救助资金、“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行为。

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生活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省民政厅与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数据比对,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排查。2024年,将128.03万名脱贫人口、46.95万名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2024年以来,省民政厅逐步扩大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将存在现实困难和潜在风险的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加强风险预警,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全省共归集和监测低收入人口358.03万人,及时预警排查存在致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分层分类迅速落实帮扶政策。

养老服务 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是家事,也是国事。

一年来,省民政厅立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改革、综合施策,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进银发经济发展,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新一届省老龄委完成调整组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成立云南现代老龄事业发展研究院、云南省老龄协会,形成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协同推进老龄工作的良好局面。

让云南人健康长寿,让想健康长寿的人到云南来。加强政策创制,引领业态发展,与省文旅等七部门联发《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实施“养老服务招大引强”建设行动,全力打造“七彩云南·养老福地”品牌。立足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发展定位,与陕西等省(区、市)签订《推进“丝路”银发经济产业园合作共建协议》,促进养老旅居等“互动式”合作,与北京、天津等8省区市在京共同发起“冬南夏北”旅居养老机构服务平台,共同推进构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服务普惠的旅居养老产业发展格局。

吸收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专家等成立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积极参与到政策宣讲、社会服务、生态文明、老年互助、关爱特殊群体等领域和活动中……2024年全国“银龄行动”乡村振兴行暨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启动后取得良好成效,有力推动云南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持续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省“敬老月”系列活动,举办“老年春晚”活动,营造了养老敬老孝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政府连续13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民生实事项目,2024年,新建改建街道(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22个,社区养老设施(站点)98个,新增运营老年幸福食堂109家,完成1万余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精准化、智慧化水平,实现高龄津贴数字化“免申即享”主动发放。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分别惠及102万、23万老年人。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提升行动,全面建立定期探访机制,完善云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归集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数据,为政府和社会力量实施探访关爱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儿童优先 完善福利政策制度体系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2024年,集中养育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2000元、1350元。对符合条件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助学补助。通过“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帮助孤儿进行住院治疗149人次、接受康复治疗220人次。投入福彩公益金3075万元,支持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提质增效,“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2024年,我省成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成立云南省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专班,合力推动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心关爱工作。印发《云南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2024年版)》,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需有所应、困有所助等多个层次明确24项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的服务内容,促进我省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心理健康教育、转接诊疗通道、协作服务帮扶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更好促进困境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省民政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云南省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首次将流动儿童纳入监测摸排范畴,增加了“留守儿童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内容,发动“儿童主任”等基层力量入户走访排查,精确采集留守、流动儿童基础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台账。

联合6部门印发《云南省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分类集中养育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昆明、曲靖、昭通、文山、大理5个孤残儿童分类集中养育定点儿童福利机构,打造特色型、专业型定点儿童福利机构。联合10部门出台《云南省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首次将孤儿成年后过渡期基本保障纳入支持范围,制定就业、住房、户籍等方面的措施,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成年后更好地融入社会。

拓展服务 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

党委、政府抓什么,社会组织就服务什么;人民群众缺什么,社会组织就补位什么。

一年来,省民政厅持续推进社会组织领域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引导社会组织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注重研究社会组织服务管理问题短板,动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先后制定印发《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云南省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等政策文件,推动全省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年度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参检率达91.8%,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2024年,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云南现代老龄事业发展研究院、云南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等22个省级社会组织成立,助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引导全省社会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8个项目获民政部审批立项。印发《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十个一批”重点任务,主动作为、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勠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召开云南省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选树10家“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重点行业协会商会”,打造典型、示范引领。

开展首届“云岭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培育壮大慈善力量,实现省、州、县三级慈善会全覆盖,规范慈善组织管理,认真抓好“阳光慈善”工程和慈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成立全省首个慈善行业组织云南省公益慈善联合会。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2024年,全省销售福利彩票99.7亿元,筹集公益金32.68亿元。

专项事务 彰显人文关怀

2024年,省民政厅在殡葬改革、婚姻登记、残疾人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等专项事务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稳步推动殡葬改革。2024年,投入中央、省级资金共计1.78亿元,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沧源佤族自治县、勐海县开展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工作,鼓励16个州(市)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开展生态葬式葬法探索实践。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推进殡葬改革进程。

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打造有特色、环境美的公园式婚姻登记服务点,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当事人结婚登记仪式感、幸福感。截至2024年12月,全省16州(市)设立并投入使用“公园式”婚姻登记点、颁证点109个。各地积极推进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做好婚姻登记“省内通办”业务。全年累计办理婚姻登记“省内通办”3.91余万对。依托公园式登记点、颁证点举办多种形式的集体婚礼、集体颁证等活动,倡导文明婚俗礼仪、依法婚育,抵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全省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室设置基本实现全覆盖,并通过购买服务、发动志愿者参与等方式,提高辅导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扎实开展婚前辅导、家庭关系调适、离婚疏导等服务。

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残疾人是特别需要关注的群体。2024年,省民政厅持续深化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新增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8.7万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1.55亿元,惠及78.07万残疾人。深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细化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接管理办法,投入资金5405万元支持各地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全省92%的县(市、区)开展精康服务。完成2023年义肢助残项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适配各类康复辅具3498人次。开展公益性康复辅具适配项目,在全国民政系统中,康复辅助器具首次走出国门。

积极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打造“爱心驿站”云南品牌,推广“真心、倾心、精心、贴心、舒心”的“五心”服务理念,切实提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认真开展源头治理和无法核实身份滞留受助人员寻亲落户安置工作,建立救助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和易流浪走失人群信息库,做好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和打拐解救人员的关爱救助、反家庭暴力庇护工作等。2024年,全省共救助各类人员1.7万余人次。

一年来,省民政厅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加强地名规范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积极加快推进《云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省、州、县三级全面建立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管理格局初步形成。认真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年内新增544条地名及时完成备案公告。积极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认定公布第一批16个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调整充实一批地名专家,任命6名“地名文化宣传大使”,“七彩地名我来讲”带你走进“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成为全省地名文化宣传的主旋律。

春华秋实又一载,砥砺奋进续新篇。展望未来,省民政厅将继续坚守初心使命,砥砺前行,将依托“云尚+”系列民政服务品牌建设,不断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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