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玉荣等5位省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推动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提案》。该提案被确定为省政协2025年度重点提案之一,交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办,由省政协副主席童志云督办。
日前,该提案办理部门举行提案办理协商会,与提案者进行办理协商。本期对提案办理协商会有关发言内容进行摘登,以飨读者。
提案方
省政协常委、文山州政协主席玉荣:
以“非遗+”助力乡村振兴
《关于推动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提案》被确定为省政协今年的重点提案之一,是省政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工作高度重视的体现,也充分体现了政协提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作为提案者,深感荣幸与鼓舞,对当前提案办理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表示满意。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文化多样性最为典型的省份,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多姿多彩的文化遗产。在多元文化冲击、传统文化生态转向的背景下,云南非遗的存续、保护和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保护机制不完善、非遗面临失传危险,创造性转化不足、助农增收效果不明显,宣传手段单一等方面。
为此,建议由省文旅部门牵头,建立数字化非遗保护数据库、完善代表性项目保护计划,加大基础保护投入力度,支持新建、改建、扩建一批非遗展示、体验中心等非遗项目;由省财政厅牵头,建立非遗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非遗相关实体经济的财政扶持力度,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发产品、开拓市场、实现增收,努力形成“保护—传承—开发—反哺—保护”的良好局面;由省文旅部门牵头,编制非遗保护与开发规划,通过挖掘、保护和开发少数民族传统美食、传统民居、传统歌舞、传统技艺等,规划和打造一批非遗特色街区、非遗工坊等,用“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由省教育厅牵头,在云南艺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开办非遗传承保护专业,招收培养本土民族人才和民间艺人,传承民间技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统一出台云南省非遗人才引进办法,有针对性地引进非遗领域高层次策划及运营管理人才,在云南各地担负起非遗保护开发、非遗旅游运营、非遗产品营销策略的责任。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省政协督办领导率队深入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市等非遗资源富集、特色鲜明的地区开展实地调研,重点了解全省非遗资源现状、保护传承挑战以及“双创”发展的实践探索与迫切需求。省文化和旅游厅作为该提案的主办单位,多次组织沟通协调,精准把握提案的核心诉求,推动提案办理扎实有效开展。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会办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认真研究、积极回应提案建议,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平台搭建、宣传推广等方面拿出具体思路和举措,广泛吸纳了提案中的合理建议。整个办理过程充分展现了领导牵头、部门联动、协同发力的良好成效。
对待非遗,在保护的基础上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于厚植文化根基、丰富旅游内涵、赋能地方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当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正紧紧围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旅居云南”,立足比较优势,深挖特色资源,聚力打造“三七之乡·健康文山”旅居品牌,但在推进中也面临着一些具体挑战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建议省级有关部门支持打造《坡芽歌书》文化名片,积极通过各类文化交流活动将其推向全国乃至国际舞台,深层次诠释其文化内核与艺术魅力。同时,支持将麻栗坡县建成全国首批、我省首个边境旅游试验区。支持牡宜遗址保护研究与项目申报,完成发布牡宜遗址文物考古工作报告,协助文山州多渠道争取国家与省级发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协调引进高校研究团队对牡宜遗址开展深度文化研究,助力将其打造为“专精特新”文旅项目。
督办方
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马利诺:
凝聚办理合力 提高办理质效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联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非遗传承发展对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由玉荣等5位省政协委员提交的《关于推动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提案》,精准聚焦我省非遗保护传承与利用的关键领域和关键问题,从建立数字化非遗保护数据库、完善代表性项目保护计划,加大基础保护投入力度,支持新建、改建、扩建一批非遗展示、体验中心等非遗项目等方面提出建议,为推进我省非遗保护传承乃至发展创新开出了一剂“良方”,因此被确定为省政协今年的重点提案之一,并由省政协副主席童志云督办。
在办理过程中,该提案的主办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深入调研、认真办理、规范答复,立足我省实际,着眼长远发展,深挖问题根源,充分采纳了委员们的建议,有效推进了重点提案办理成果转化。
提案中的意见建议涉及的很多工作,其实相关部门一直在推动,只是有些成效暂时还没有显现,还有些工作已经提上日程,已在筹备和夯实相关的基础条件。下一步,希望各提案承办单位以该提案的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厘清思路、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更好推动我省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出新成绩。
办理方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芶开波:
推动创新发展 做好融合文章
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玉荣等5位省政协委员提交的《关于推动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提案》被确定为省政协2025年度重点提案之一。
提案提出的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高度重视,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认真研究,及时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组建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厅非遗处负责同志等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专班。召开了提案办理启动会,安排部署办理工作,明确调研、面商、答复等具体事项。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参与提案办理、调研、协商沟通和答复等工作。
省文化和旅游厅围绕该提案主题,就调研内容、调研方式、调研地点等与相关州(市)文旅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研究制定了调研方案。今年7月16日至18日,省政协副主席童志云率调研组赴迪庆州、丽江市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两个州(市)的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情况,包括非遗进社区、非遗工坊建设、非遗文创产品发展、非遗保护利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非遗项目存续状况、非遗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为提案答复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近年来,我省各部门合力推进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取得了以下成效——
名录保护体系不断完善。截至2025年3月,云南现有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3项。共认定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1万余项,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5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33项。共认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8万余人,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60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929人。
传承性保护取得可喜成效。针对项目类别及特点,突出特色与针对性,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实施分类保护。针对表演艺术类非遗的传承,实施“戏曲振兴工程”和“曲艺传承发展计划”,重点保护少数民族濒危戏剧,并通过“传统戏剧曲艺汇演”“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等品牌活动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将传统体育、游艺纳入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民族舞蹈融入社区和校园文化。
区域性整体保护有力推进。成功创建两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85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数字化保护步伐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启动106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完成其中48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完成100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2018年,由国家图书馆与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发起“人口较少民族口头传统典藏计划”,对8个人口较少民族口头传统进行影音记录和典藏,并率先开展普米族、独龙族、怒族和基诺族等4个民族的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为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样例和参考。
生产性保护成效显著。对于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部分传统医药等大多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活动的项目,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行动计划”,推动传统手工艺(如刺绣、陶瓷、木雕)与现代设计融合,支持非遗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并通过非遗工坊促进生产性保护,推动非遗回归民众、融入生产,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实现保护和传承。
非遗传播推广出新出彩。摄制了《非遗里的中国(云南篇)》《云南非遗公开课》等节目,持续加强云南非遗保护网及云南非遗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大推广传播力度。截至目前,已组织举办13届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4届云南省传统戏剧曲艺汇演;自2006年以来已连续19年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利用民族传统节日、会展、对外文化交流等活动,推荐组织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展览展演和展销,“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成为春节重要活动品牌。
非遗名片效应在对外文化交流中作用凸显。充分发挥非遗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跨境民族文化的天然纽带,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文化交流。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云南非遗通过国际文化交流活动走向世界,不仅增进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文化的理解,更促进了不同文明间的对话与互鉴,架起了连接中国与世界的文化桥梁。
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卓有成效。截至2025年6月,依托传统工艺、传统美术等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培育非遗工坊688家,直接带动就业51418人,带动就业人均月收入2912.99元;吸纳脱贫人口13786人,脱贫人口人均月收入2683.15元。非遗工坊在保护传承非遗技艺、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非遗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在打造多元化融合产品上下功夫,做好“非遗+民俗节庆”“非遗+演艺”“非遗+技艺”“非遗+美食”“非遗+中医康养”“非遗+旅游”等融合文章,建设非遗特色体验空间,推出非遗特色旅游线路,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为“旅居云南”和具象化表达“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提供生动实践。拓展传播营销渠道,举办非遗电商培训班,为全省开设非遗网络店铺的传承人和从业者提供专业的培训指导,增加非遗产品销量,提升非遗产品知名度。
非遗人才资金保障全面加强。自2015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以来,组织参与研培计划的云南大学等5所院校执行研培项目51期,培训传承人约1880人次,省级层面组织各类型培训31期约3109人次。辐射带动各州(市)利用非遗传习馆(所)、非遗传承基地、非遗博物馆、非遗工坊等场所和空间,开展非遗进校园、传承人群培训、研学体验等传承实践活动,培养培育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群,吸引更多年轻人参与到非遗传承保护工作中来。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编制文化和旅游发展“十五五”规划中,将非遗保护发展单列成章,加强规划引领,力争到2035年,云南省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非遗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具体做法包括——
加快非遗数字化建设。2025年至2027年,将分阶段开展云南省非遗数据库提升改造,全面梳理全省非遗数据资源,实现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非遗数据精准管理与共享,健全非遗资源库和急需保护项目库。
做好传统工艺手工认证试点工作和金融支持非遗传承保护探索。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相关工作要求,聚焦鹤庆银器和建水紫陶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传统工艺手工认证管理机制,规范认证流程与标准,提高手工价值,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强传统工艺项目保护。
开展非遗系统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对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非遗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7个优先行动领域和17个目标,选定元阳县、楚雄市和南华县为试点区域,开展为期三年的实践。探索在非遗系统性保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的管理机制、保护机制、评估机制、文化和旅游融合机制建设与创新发展;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举办好全国非遗品牌推广周活动。计划于2025年11月在大理白族自治州承办全国非遗品牌推广周活动,围绕“非遗正青春·品牌向未来”主题,通过创新展示、体验、传播方式,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非遗品牌盛会。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干部李秀泉:
发挥自身优势 培养非遗人才
云南艺术学院 2021年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目前在校生57名,专业以立足云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地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非遗,服务好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培养从事非遗保护、传承、传播、表达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目前,云南师范大学开设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还有10所本科高校开设历史学专业。全省有中国史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世界史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物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文物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支持有关高校加强非遗相关专业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专业和课程的构建,加大对非遗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鼓励相关学校依托非遗相关专业与课程资源,以讲座或培训的形式普及非遗知识,提升非遗传承人的文化水平。
省财政厅科教文化处督查员、一级调研员谭文:
优化分配方案 发挥资金质效
2023年,省财政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项目补助、数字化保护等关键领域,从政策制度设计和待遇落实方面,构建起覆盖传承、保护、利用的全链条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补助资金支持体系。
2023年至2025年,省级财政累计争取中央资金、统筹省级资金5.01亿元,用于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修培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补助、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补助、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支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打造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等工作。
2018年起,我省将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财政补助标准从5000元每人提高到8000元每人;2023年,对评为省级优秀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省级财政再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实施系统记录项目给予每个不高于15万元、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项目每个不高于10万元的支持。
按照相关规定,云南省政府投资基金是以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对重点产业开展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通过上市、管理层收购和并购等方式出售股权而获利。《云南省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要构建“省级引导基金+重点产业母基金+子基金”的三级架构运作体系。当前,云南省引导设立了高原特色农业、先进制造业母基金,若非遗产业方面涉及上述领域,可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纳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库储备,争取相关行业母子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项目发展。此外,省财政厅正会同省委宣传部研究制定《云南省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中支持探索设立文化产业相关政府投资基金,省财政厅将配合省委宣传部做好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发挥资金使用质效,把有限的财政资金使用到刀刃上。加大非遗项目文旅融合力度,为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新的支持渠道,全面做好云南省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一级调研员李积玲:
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会定期征集我省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及各类引才活动对外发布,组织我省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活动。下一步,我们将鼓励并支持对非遗领域高层次策划及运营管理人才的引进,为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并参加各类引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