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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奏劳动关系“和谐曲”

——省政协重点提案《关于在新形势新阶段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的提案》办理协商会发言摘登

作者:刘玲玲 来源:云南政协报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9:16:55

编者按:

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张艳梅提交了《关于在新形势新阶段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的提案》。该提案被确定为省政协2025年度重点提案之一,交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省工商联、省总工会会办,由省政协副主席陈玉侯督办。

日前,该提案的办理部门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与提案者进行办理协商。本期对提案办理协商会有关发言内容进行摘登,以飨读者。

提案方

省政协委员,红河州政协副主席、州总工会主席张艳梅:

多维发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攻坚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省劳动人事争议呈现案件逐年攀升、集体争议增多、冲突性增强、处理难度加大等形势。因此,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在新形势新阶段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的提案》源于对当前劳动关系领域新挑战的关注。平台经济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激增,其劳动关系认定、权益保障、纠纷调处等亟待制度与服务创新。延迟退休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需加强宣传解读、风险预判和矛盾化解,确保平稳实施。经济下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叠加,企业裁员、欠薪欠保等隐患不容忽视,需具备更灵敏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针对这些问题,各承办单位都给出了积极答复。比如,在“强治理 维稳定 促和谐”劳动关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16项工作措施,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方面梳理的67项政策,以及开展电子劳动合同扩面强基行动、推广部分州(市)“能级工资”模式等,都是实实在在的举措。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特别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第一时间启动办理程序,联合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工商联、省总工会等部门,赴昆明、曲靖、红河等地深入开展调研,针对“强化涉劳动关系舆情预警处置”“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重点工作”三条建议提出许多务实的创新举措和工作计划。

作为提案者,我深感荣幸、深受鼓舞,对当前提案办理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表示满意。相信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的重视和推动下,我省劳动关系治理工作必将迈上新台阶。也希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省总工会持续关注新业态、政策调整、风险防控带来的劳动关系治理难题,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的环境。

作为一名省政协委员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的负责人,今后,我将配合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省总工会落实好省里的相关政策,继续在岗位上认真履职尽责,继续做好收集民意、建言献策的工作。同时,我将在界别委员和界别群众中转达各位领导的关心,传达提案办理的结果,宣传工作成效,鼓励工会界别委员和界别群众凝心聚力,共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督办方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和向红:

精准发力施策 提升办理质效

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支撑,还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升就业质量、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良好的劳动关系能够有效预防与化解矛盾纠纷,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在新形势新阶段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的提案》是省政协从今年立案的785件提案中层层遴选出来,经省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的21件重点提案之一。

就提案本身来说,提案提得好。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最具传统、特色鲜明、影响深远的全局性、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人民政协重要的履职方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好的提案被誉为党委、政府送上门的社情民意和补齐工作短板的良策妙计。张艳梅委员围绕省之要事、民之关注,精准选题,提出的问题经过认真调研,分析问题深入、所列数据翔实,提出了3条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这件提案,充分体现了张艳梅委员过硬的参政议政能力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从提案办理工作来看,本次提案办理体现出三个突出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协副主席陈玉侯审定提案办理方案,参与提案办理的各个环节,出席提案办理协商会;提案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会办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为此次提案办理协商会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办理过程扎实严谨。提案办理单位认真按照提案办理的“五个一”要求(一个专班、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办理协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开展提案办理工作,程序规范、行文规范,提案答复直奔主题;7月上旬组织开展调研,并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调研过程中提出的极具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也被吸纳。三是办理成效明显。提案办理单位针对提案所提的问题逐一作出回复,在提得好的基础上办得实,提案所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得到采纳落实,充分发挥了政协提案的参考作用,真正起到了“办好一件提案、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的效果。提案方对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我们作为提案督办部门也对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办理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国彬:

织密权益保障网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方面,全面推进源头治理。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大力推广新就业形态“三指引一指南”,开展专题宣传1000余场次,签订协议6万余份,督促平台企业、快递企业及其合作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推动5000余家企业签订电子劳动合同32万余份,较2024年全年增长18.5%。深化“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服务新企业1万余户,推动100户企业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定期发布工资价位,在29个行业(区域)开展技能人才最低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

另一方面,构建多元调处格局。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等部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实施意见及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操作指引,建成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中心94个,培养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300名,培育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各30家,努力将矛盾遏制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达到98.38%。

此外,不断加大治理欠薪力度。把清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人社领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之一,以超常举措推动政府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化解了一大批多年来未能解决的问题。

当前全省劳动关系领域总体平稳,但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因素持续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向就业和劳动关系领域传导,引发的矛盾纠纷突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然面临诸多挑战。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认真采纳相关意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制度建设方面,深入推进劳动解纷“一件事”改革,推动基层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一窗受理、联动办理。加强劳动争议多元预防调处,深化人社、工会、司法、法院四方联动,做实源头治理,提升自主解纷能力,健全联动体系,形成多元化解工作合力。尽快出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管理细则”“关于完善治理欠薪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在执法监察方面,统筹劳动者权益维护和企业健康发展。把行政指导作为行政执法前置手段,推进内部协商、劳资协商,落实整改措施,开展定期回访等,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空间,对确属恶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严格规范执法,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刚柔并济”。探索“劳动解纷+”机制,加强劳动关系纠纷处置与就业、社保、培训等帮扶常态化衔接。

在劳动合同方面,统筹监管和服务。采取举办咨询会、培训班等形式,面向企业、园区、项目工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宣讲。通过窗口、政务网等渠道,推广各类合同示范文本,主动走访企业,分类指导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续开展电子劳动合同扩面强基行动,实施好电子劳动合同百城覆盖行动和快递行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

在做好典型引路方面,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继续实施“红黄绿”分类动态管理办法。标记为“绿色”的项目,在各类评选活动中优先给予推荐。持续开展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示范工作。大力推广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典型地区和示范企业先进经验。

在处置风险方面,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好企业欠薪、规模性裁员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加快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整合各部门、各系统数据资源,有效识别风险隐患。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协商调解,形成部门多元共治格局,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金勇:

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省总工会历来重视对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通过制定和落实工作制度,成立省总工会界别委员工作室,组织委员通过参与学习、调研、宣传宣讲、走访慰问、信访接待等多种方式,密切委员与所联系界别群众的联系,助力提升委员履职能力。近3年来,省总工会界别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共向省政协提交了《关于构建多方机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提案》《关于加大产业工人劳动技能竞赛和培训力度的提案》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提案44件,较好地反映了界别群众呼声。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总工会界别委员工作室与省政协委员张艳梅共同研究,形成《关于在新形势新阶段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的提案》,该提案被省政协列为重点提案,由省政协副主席陈玉侯督办。

作为该提案的会办单位之一,省总工会主动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抓好提案办理工作。在全面分析总结全省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做法成效和下一步努力方向的基础上,7月2日至17日,派出业务骨干参与省政协调研组赴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展实地调研,并结合工作实际和调研情况,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省工商联共同研究形成提案答复意见。

近年来,全省工会围绕职能、发挥作用,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省总工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提请省政府出台《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进涉工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云南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操作指引》,共同召开工作交流会、“一函两书”和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推进会、“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五方联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力度,推动健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强化工会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集体协商,积极参与最低工资调整、治理欠薪等工作,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等部门合力建成94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站式”调解中心,多措并举提升职工维权服务质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省总工会将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深入扎实地做好省总工会界别委员联络服务工作。同时,将聚焦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持续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工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凝心聚力。一方面,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加强源头参与,推动涉及职工维权服务和工会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另一方面,坚持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目标,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深化集体协商、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做好劳动法律法规执行监督和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广层次、更多内容上不断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实践,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岳黎松:

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引导民营企业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新形势下,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是提升企业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更是促进“两个健康”的内在要求。《关于新形势新阶段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的提案》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引导企业规范用工、推动劳动关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指引。

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接到会办任务后,省工商联作为提案的会办单位之一,迅速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要求将提案办理与省工商联常态化调研、法律服务、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办理质量。

加强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积极与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会办单位省总工会沟通协调、交流研讨。同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一起赴昆明、曲靖、红河等地调研,就提案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从省工商联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力求形成共识,共同推动解决方案的优化与落地。

结合部门职责,力求取得实效。结合工商联职能,我们在办理过程中重点关注并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方面,利用省工商联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向广大民营企业家和经营管理者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推广先进企业的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同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在健全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机制方面,每季度定期参加三方会议分析研判劳动关系形势,对劳动关系中具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化解风险隐患的合力。在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方面,倡导广大民营企业在党组织引领下,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畅通沟通协商渠道,如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等,引导企业与职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有效协商,力求实现互利共赢。在提升企业能力方面,继续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教育培训,引导其认识到和谐劳动关系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合规指导等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预防劳动风险。

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省工商联将以此次重点提案办理为契机,继续认真履行好职责,持续跟踪问效。对提案办理中形成的共识和举措,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跟踪关注,推动其真正惠及广大民营企业和劳动者。深化调查研究。持续关注劳动关系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共享经济模式下的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等带来的挑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和政策建议。加强典型引路。及时总结、宣传民营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强化协同联动。继续加强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及省政协各界别的沟通协作,完善常态化协同机制,共同营造构建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工商联将继续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积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自觉参与者、积极推动者和坚定实践者,为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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