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近日,省政协召开“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题协商会。会议通报了前期调研和网络议政情况,10位省政协委员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7个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出回应。
本期按发言顺序对委员发言及相关部门回应内容进行摘登,以飨读者。
主题发言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吉宏龙佳:
深化制度改革 完善村规民约
2025年5月,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民革云南省委会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民革党员组成调研组,围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题,赴楚雄彝族自治州、临沧市开展专题调研,并开展网络议政。
调研发现,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基层政权社会治理能力不强、基层社会治理支撑保障基础薄弱、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强化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各方参与的社会动员体系,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工作。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发挥政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深化拓展院坝协商行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巩固提升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加大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投入力度。完善乡(镇、街道)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切实落实“三保”要求。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培育高原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深入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我造血功能。强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主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其开展养老、医疗、托幼、文体等服务。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整合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巩固提升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的经验和做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边境安宁。加大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清查整治力度,多方协同抓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发挥好家庭“第一道防线”和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工作。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社会治理骨干力量,研究建立基层干部培训制度,强化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行乡(镇、街道)干部任期调整、最低服务年限等规定,进一步落实工作补贴政策。制定社区工作者的配备标准,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改进基层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
委员发言
省政协委员、昆明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蒋坚桥:
强化党建引领 创新治理模式
社区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当前,社区公共事务治理效能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体现在党建引领未能有效统筹多元力量、居民自治机制严重虚化等方面。
为此,建议强化党建引领,推行党建实效考核,将矛盾化解率、群众知晓率作为核心指标,构建社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委会三方共治机制,制定物业服务清单与社区公约衔接细则,建立联席会议与应急响应机制;以数字赋能居民自治,统一建设区块链电子投票平台,优化表决规则,赋予电子投票法定效力;重塑物业服务功能,推广信托制物业模式,物业企业必须设立银行监管账户并开放实时查询,无物业小区由社区社会企业与物业企业合作,活化小区资源,采取托底基础服务与居民互助结合模式;健全监管刚性体系,修订省级物业管理条例,并设立老旧小区改造应急基金,对无法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实行专营单位接管兜底,同步开放维修资金与公积金支付渠道。
省政协委员、云南东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昊城:
聚焦源头防范 促进多元共治
目前,我省基层综治中心在实体化运行中仍然面临管理人群流动性大、矛盾纠纷多元化、组织力量单一等问题。
为此,建议强化核心枢纽,打造高效协同“作战平台”,推动相关部门真正实现物理整合、人员融合、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构建“一站式”工作平台;细化“中心吹哨”的标准与流程,形成有力约束的“吹哨报到”闭环机制;促进多元共治,构建群策群力“治理共同体”;搭建社区与居民小区和物业之间的协商议事平台,围绕公共事务、矛盾调处等开展常态化协商;聚焦源头防范,筑牢矛盾风险“化解堤坝”;构建全域全时风险预警网络,深化网格化管理,优化网格设置,形成“网格+”延伸触角;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专业调解等资源,推广“线上调解”“巡回调解”“乡贤调解”等模式,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在诉前、警情处置前进行有效分流,升级多元化解的“工具箱”。
省政协委员、大理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罗金洪:
强化“三治”融合 提高治理水平
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出以下建议——
在提高自治效能方面,提高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通过积分管理、文明户评选、荣誉村民(居民)评选等激励手段,激励村民(居民)主动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充分考虑村民(居民)外出务工流动性大和适应新媒体时代的新需求,通过微信群、邮箱等方式,收集“指尖上的社情民意”,让基层自我治理中的措施合民情、顺民意。
在提高法治效能方面,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鼓励、指导人民群众依法制定好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引领基层人民群众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方式遵守村规民约。
在提高德治效能方面,大力宣传和弘扬中华民族“以和为贵”“睦邻友好”等传统美德;通过评选身边的好人好事,以榜样的力量提升德治效能。
省政协委员,盈江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孙姗姗:
有力化解矛盾 绘就和谐底色
近年来,我省立足边疆民族地区特色,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网格排查+民族调解+法治宣传”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模式,基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源头预防机制薄弱、专业力量配备不足、跨境婚姻服务需优化完善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健全三级预防体系,强化源头治理。构建动态监测网络,常态化开展婚姻纠纷排查工作。延伸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服务链条,在离婚登记流程中提供免费调解咨询服务;强化部门协同,提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化解效能;发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平台作用,整合民政、妇联、司法等部门资源,打造“纠纷受理—专业调解—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全链条服务中心;优化跨境婚姻服务,促进边疆和谐;在边境口岸设立“跨境婚姻服务中心”,提供婚姻登记、法律咨询、翻译等“一站式”服务;编制多语种服务指南,培养一批精通双边法律和语言的专业调解员;定期组织边境婚姻家庭文化交流活动,减少因文化差异引发的矛盾纠纷。
省政协委员、红河州政协副主席张艳梅:
强化平台建设 提升工作质效
近年来,我省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实践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遏制矛盾纠纷增量难、多元化解纠纷力量整合难、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积极性调动难、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难、矛盾纠纷调处信息化建设与时俱进难等问题。
为此,建议:夯实基础,采取“常驻+轮驻+随驻”等模式,强化县级“一站式”新平台建设;将院坝协商等协商平台纳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体系,持续完善覆盖全域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实体网络;整合资源,县级建立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诉调对接机制的落实。数字赋能,搭建省级“边疆治理云平台”,努力实现纠纷信息“一网汇聚”、风险隐患“智能预警”、调解资源“一键调度”;强化保障,根据各地经济状况制定不同的补助资金比例,加大对基层调解经费的保障力度,加强绩效激励措施;优化管理,发挥“美丽乡村女子学堂”等载体作用,助力破解留守老人和儿童监管监护难等治理问题。
省政协常委、民革云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王智勇:
强化科学决策 提升管理能力
基层干部作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力量,其治理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当前,基层干部队伍在社会治理中面临治理效能损耗、治理理念滞后、人才结构性矛盾等问题。
为此,建议推广“云表通”试点经验为基层减负。总结推广我省 “云表通”试点经验,建立基层数据应用统一平台,整合通用表格标准,推动“基层报表”向“平台报表”转变,释放干部精力用于实质治理工作;紧密联系群众,提升议事协商能力,通过举办座谈会、听证会等,确保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提升基层群众的议事协商能力;强化科学决策和执行,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加快基层社会治理的标准化建设,整顿低效治理单元,扩大基层社会治理的覆盖范围;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专业化水平;构建因材施教培训体系,按干部层次分类开展培训,提升培训的普及率;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确保培训质量与实践需求深度契合。
省政协委员、武定县供销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黄自丽:
完善激励机制 激发工作热情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村(居)委会发挥着重要作用,配齐配强村干部的工作尤为重要。当前,村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选人难、干事难、留人难等问题。
为此,建议认真选拔,拓宽村(居)委会干部来源渠道。着重在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学生、回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政治素质高的村民、基层治理专干等对象中发展党员,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力量;管育并存,激发村(居)委会干部履职效能,持续开展为基层减负工作,减少台账、报表、会议等非必要事务,推行“村级事务清单制”;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村(居)委会干部的工作热情,建立和完善村干部薪酬动态增长机制,推行“基本工资+绩效奖励+集体经济分红”多元收入模式,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将村干部社保费列入财政预算。
省政协委员、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伍志旭:
发挥人才作用 助力纠纷化解
法律人才凭借专业素养,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程序规范化、决策法治化上具有独特优势,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人才供给结构性矛盾等问题。
为此,建议健全人才下沉机制,建立司法所与律所人才交流制度,推动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开展工作,将基层服务时长作为律师职称评审、评优评先条件;推动“法律援助1+1”“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与“双百工程”协同发力,建立志愿律师民族地区驻点服务机制,重点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法律资源供给;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加大普法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建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省政协委员、昆明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蔡金明:
强化技术支撑 提升治理效能
当前,数字技术已成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核心驱动力。目前,我省推广数字治理仍面临数据协同、多元文化融合等诸多挑战。
为此,建议由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牵头,设立民族地区通信基建专项基金,对运营商偏远区域建站给予每基站一定的造价补贴,优先部署低功耗卫星通信设备;深化“云表通”试点经验,整合报表为“人、房、企、事、物”核心数据元,减少重复报送;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完善数据共享与协同机制;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力度,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统一的轻量化政务App;构建支持离线运行的“政法AI小助手”,为网格员提供精准的调解支持。
省政协委员、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洪素恒:
形成共治合力 构建协同格局
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从“政府独奏”迈向“多元合唱”还存在着协同不畅、参与缺位等问题。
为此,建议:提高政府的主导和统筹作用,借助推行“三张清单”重塑权责匹配体系,即以行政准入清单禁止部门随意下移非基层职能,以属地权责清单明确街道核心职责,以协同事项清单厘清条块交叉职责;厘清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权责边界,释放社会组织参与活力;推行基层事务准入清单,保障社会组织自主空间;培育社会组织联合会,提供孵化培育与项目督导;破解社区碎片化治理,提高矛盾就地化解率;疏通参与渠道,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依法界定企业、社会组织的权责范围,保障社会力量在公共服务中的决策空间和参与空间;完善激励机制,推广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医疗、教育权益,设立“治理先锋奖”,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荣誉感。
部门回应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徐琪勇:
深耕基层治理 守护万家灯火
近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聚焦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动警务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夯实派出所主防基础,提升源头管控能力。通过优化勤务机制、科学配置警力、推动派出所所长和社区民警“两进班子”、社区民警专职化等系列举措,使社区民警有更多时间和精力走进社区、融入群众,履行好人口管理、安全防范、服务群众等主要职责,助力派出所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力军”和坚强堡垒。
聚焦源头防范,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和“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为载体,组织民警深入社区,收集社情民意,特别关注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突出问题。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董大伦:
打造服务平台 赋能基层治理
省政协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协商主题,把脉准确、切中要害,抓住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牛鼻子”。
省委政法委将充分吸纳意见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综治中心资源整合、多元化解、督办落实等功能,打造化解矛盾和服务群众的“一站式”平台;依托综治中心充分联动各方资源力量,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发现、受理办理、跟进落实等各项机制,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聚焦源头预防,深入推进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普法强基补短板等专项行动,打造强边固防“升级版”,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实践,不断提升边疆民族地区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能力和水平。
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段绍任:
创新思路举措 加强队伍建设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发挥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作用,巩固“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整治成果,持续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广“村级共建理事会”,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基层治理。
强化民生需求导向。实施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攻坚、“民生小实事”专项行动,推进城市特殊区域治理试点。整合村(社区)现有资源,加快补齐综合服务设施短板。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开展评先评优,激发干事活力。开展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试点,提升基层治理专业化水平。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斌:
畅通服务渠道 加大服务力度
近年来,省民政厅围绕离婚冷静期探索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建成婚姻家庭辅导室341个,开展婚前辅导、家庭关系调适、离婚疏导等服务。完善培育扶持机制,积极畅通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社区协商等活动。压实监护责任,加大关爱服务力度,全力推进“一老 一小”服务体系建设。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切实履行好、落实好职能职责,以婚姻家庭辅导室为平台,提供专业的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云:
发挥职能作用 化解社会矛盾
当前,省司法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面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涉企领域矛盾纠纷调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社会矛盾“减压阀”作用,多措并举将行政争议导入复议程序,法治化解决社会矛盾。
此外,省司法厅还持续发挥“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作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并支持专门学校建设,配合开展矫治教育。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持续推动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和加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优化线上线下申请方式,全面推行“在线复议”,完善司法所代办点职能,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国彬:
夯实基础保障 稳定就业形势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不断夯实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当前,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方面,我省出台了贯彻就业优先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十个一批”行动计划、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做电商等政策,全力稳定就业形势。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我省开展了政府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互联网+调解”力度,建立了“人社+工会+法院+司法”的多元化解机制。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江洪:
建设农业强省 推动乡村振兴
围绕破解村干部“三难”问题的建议,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乡村人才振兴要求,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聚焦我省“1+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业经理人的培育力度,建设高素质、规范化、专业化的乡村治理骨干队伍,为我省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进一步探索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方法和路径,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持续推广务实管用典型案例、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以我省乡村善治的良好成效促进农业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