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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观鸟特色产业“展翅高飞”

——省政协重点提案《关于推动云南观鸟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办理协商会发言摘登

作者:记者 和士勇 文·图 来源:云南政协报 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0:06:08

编者按:

日前,省政协与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就省政协重点提案《关于推动云南观鸟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进行协商,省政协副主席张宽寿出席会议。会上,提案办理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提案办理情况、已取得的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本期对提案办理协商会发言内容进行摘登,以飨读者。

提案方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陈百炼:

统筹规划布局 形成发展合力

省政协环境资源界别提交的《关于推动云南观鸟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源于对当前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资源经济和生态产业发展中一些共同关切的问题的思考。观鸟特色产业作为一种新业态,近年来蓬勃发展,正处于快速上升期,我省各地政府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高涨,综合效益也逐步显现。从长远看,这一新业态能充分展现云南丰富的资源优势,是一条符合省情、符合实际的“新赛道”,也是群众增收的新途径。

通过对该产业的深入调研,我们发现,现阶段我省观鸟特色产业发展缺乏科学的规划和建设,各地对如何发展可持续的观鸟产业理解不一致,观鸟产业主要局限在“鸟塘”观鸟、民宿收益等方面,价值链短,利益获取的途径普遍狭窄,稳定客源有限;产业发展机制建立缺乏统筹考虑,资源开发空间功能不清,资源利用水平低;配套设施不足,大部分鸟塘所在地曾经属于贫困区域,道路交通条件普遍较差,住宿、餐饮等服务接待质量不高、容量不大。

尽管云南观鸟产业的发展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引导有着直接关系,但因机构职责不明确,系统的观鸟指导体系尚未建立。观鸟特色产业专业性较强,从业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鸟类知识和观鸟技能,还要掌握对鸟类栖息地进行保护的知识,要根据鸟类的种群变化调整观鸟方式。目前,这些知识均缺乏相应的培训,观鸟活动普遍粗放。宣传推介同质化严重,没有将观鸟地的系统研究、监测结果与活动相结合,宣传内容趋同,缺乏特色,长此以往将导致无序开发。

此外,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珍稀鸟类是发展云南观鸟产业的核心资源,但近年来,在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的问题上存在一些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比如:有的地方政府将观鸟作为大众旅游,规模化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过量的人为活动在极有限的空间范围可能导致观鸟的不可持续。有些观鸟区域及周边原生生境维持不力,一些观鸟地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加上有的游客过度投食,甚至存在抓捕鸟类等不文明行为,可能会引发鸟类习性的改变,干扰鸟类自然生存繁衍规律。

最后,管理和监督责权不清。观鸟特色产业涉及资源管理、产业发展等,涉及的部门较多。目前,牵头管理和监管部门的权责边界模糊,各地观鸟产业因牵头管理和监管部门职责不同,发展观念各异,导致在规范管理方面也存在差异。当前,我国法律法规缺乏对观鸟行为、观鸟伦理等方面的规范,导致一些违规行为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观鸟产业的健康发展。此外,监管部门对观鸟产业迅速发展的趋势估计不足、引导不够、管理不严,导致观鸟产业存在无序发展的情况。

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云南观鸟特色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加快发展观鸟特色产业对于助推鸟类资源保护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意义重大。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深化思想认识,正确处理鸟类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科学认识观鸟产业对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大意义,从推进观鸟特色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认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发展观鸟旅游与保护鸟类及鸟类栖息地之间的辩证关系,进一步探索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产品的有效路径,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丰富的鸟类资源转化为生态资产、生态价值体现为经济价值。

统筹规划布局,加速形成共促观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加强规划布局,尽快编制《云南省观鸟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整合各方资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各项目建设,延伸观鸟产业链,恰当选择发展模式,加强观鸟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和观鸟线路策划,打造观鸟黄金线路;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对鸟类研究和观鸟特色产业发展的科研支持力度,推动鸟类保护技术和观鸟产业的创新发展,同时,强化人才培养,通过各种渠道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鸟类保护和观鸟产业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观鸟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相关部门要明晰职责和功能定位,合力推进观鸟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

加快融合发展,推动鸟类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向更高水平迈进。实施绿色旅游引导工程,在涉及观鸟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民宿客栈等各类生态旅游企业开展绿色发展示范,做好生态保护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这篇文章;支持适宜观鸟的社区在保护的前提下以观鸟产业为抓手,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开展观鸟科普、观鸟研学、观鸟科考,进一步促进鸟类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因地制宜开展观鸟地生态环境、动植物种类及特点等宣传教育工作,培养观鸟科普员、宣传员,让村民成为科普和宣传的主力军,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普及教育,引导公众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省政协对这件提案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提案,并由省政协副主席张宽寿牵头督办。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分别作为主办、会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主动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对接。省政协调研组到昆明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地开展了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村委会干部、鸟塘经营者、摄影爱好者、鸟类科研人员、自然保护区管护人员的意见建议。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提案办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答复。我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整体过程以及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推动提案办理落实落地。

督办方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和向红:

分析问题深入 答复直奔主题

《关于推动云南观鸟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是省政协从今年立案的785件提案中层层遴选出来,经省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确定的21件重点提案之一。

就提案本身来说,这件提案提得好。好的提案被誉为党委、政府送上门的社情民意和弥补工作短板的良策妙计。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围绕省之要事、民之关切,选题精准,提出的问题经过认真的调研,分析问题深入,数据翔实,提出了3条具体的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件提案充分体现了省政协人资环委较高的参政议政水平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从提案办理工作看,此次提案办理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协副主席张宽寿审定提案办理方案,参与提案办理的各个环节,出席提案办理协商会。提案主办单位省林草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处(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会办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为提案协商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办理认真。提案办理单位认真按照提案办理要求开展办理工作,提案答复直奔主题、行文规范。7月中旬,省政协调研组开展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调研中提出的极具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也被吸纳。各承办单位主动担当、相互促进,积极与提案单位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三是办理成效明显。提案办理单位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逐一做了回复,在“提得好”的基础上“办得实”,提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采纳落实,充分发挥了政协提案的决策参考作用,真正起到“办好一件提案,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的效果。提案方对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作为提案督办部门,我们也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

办理方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田建宏:

夯实制度基础 推进业态融合

云南是全国鸟类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鸟类种类居全国之首,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257种,约占全国保护种类数量的62%,具备发展观鸟产业的资源优势。

近年来,随着观鸟效益的逐渐显现,各地发展观鸟产业的积极性高涨,在保山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地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今年,省政协环境资源界别在《关于推动云南观鸟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中提出的全省观鸟产业缺乏科学的规划和建设、缺乏专业指导与培训、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管理和监督责权不清等问题在上述地区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绿色发展的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稳妥有序推进观鸟产业发展。

深化思想认识,正确处理鸟类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包括鸟类在内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不断夯实制度基础,强化鸟类生存环境保护,实施监测巡护,严格执法监管,促进全省鸟类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出台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划定了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候鸟迁徙通道重点区域范围(第一批),制定了省级湿地保护规划、九大高原湖泊“三区”湿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夯实鸟类保护制度基础。二是加强就地保护,全省划建了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333处;认定国际湿地城市1处、国际重要湿地5处、国家重要湿地3处、省级重要湿地29处,基本形成了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全省98%的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三是强化资源管理,全省建立鸟类环志站6个,设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65个;完成国家重点保护鸟类调查评估,开展越冬水鸟同步调查监测3次;围绕全省71处鸟类迁飞通道、10处候鸟迁徙通道重点区域,落实监测巡护责任,开展日常巡护值守,定期组织清网清套活动,坚决制止非法猎捕鸟类违法行为。此外,省、州(市)、县(市、区)3级均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鸟类保护的工作格局。经过不懈努力,全省各级政府保护鸟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保护能力不断提高,鸟类栖息环境明显改善,种群数量不断增长,鸟类多样性不断丰富。卷羽鹈鹕、沙丘鹤、黑腹蛇鹈等鸟类被新记录,鸟类物种数量由2016年的945种增加至2024年的1022种。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大鸟类栖息地保护。开展好“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等活动,深化线上线下保护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众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国际履约与国际合作,持续加强鸟类资源保护,坚决守护生物多样性宝库。

统筹规划布局,加速形成共促观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目前,全省观鸟产业已初具雏形,形成了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周边区域为主的鸟塘观鸟;以昆明滇池、昭通大山包、丽江拉市海、迪庆纳帕海等高原湿地为主的大众观鸟;以追求拍摄罕见鸟类、极致画面,深入林区蹲守拍摄的特色野拍3种观鸟特色经济,呈现观鸟拍鸟、专业化导览服务、生态民宿与配套服务、观鸟节推介与数字化推广等核心业态,初步构建涵盖“资源供给—服务链条—市场拓展—品牌建设”的产业网络。保山市隆阳区百花岭村建立“鸟塘+民宿+研学”发展模式,每年吸引观鸟拍鸟游客超过10万人次,创造经济收入超过3000万元,带动周边群众增收致富和社区发展,成为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典型范例。盈江县石梯村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的鸟塘40余个,年接待观鸟游客2万余人次,每个鸟塘实现收益3万—5万元,自发展观鸟产业以来,该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000余元跃升至8000余元。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科学引导观鸟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将观鸟产业发展纳入“十五五”全省林草、旅游规划,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观鸟产业,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助力观鸟产业发展壮大。二是制定地方标准。我们已委托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编制《鸟塘建设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从鸟塘选址、鸟棚搭建、食物补充、管理维护、观鸟行为、宣传教育、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规范全省鸟塘建设和观鸟行为。目前,已完成意见征询,正在开展文本审查,力争年内出台实施。三是编制观鸟指南。我们将在全省鸟类资源监测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云南省观鸟指南》编制,力争年底向社会发布,从时间、地域、特色鸟种等方面推荐观鸟路线及观鸟点,科学引导公众开展观鸟活动。

加快融合发展,推动鸟类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向更高水平迈进。我们指导各地在依法保护好鸟类资源的前提下,科学推进观鸟产业发展,借鉴“百花岭鸟塘”发展模式,开展特色鸟种观赏,推进观鸟与民宿、餐饮、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初步形成“观鸟+生态旅游”的产业发展模式,促进社区参与和地方经济增长,带动相关文创产品、特色农林产品开发和生态教育开展。持续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组织开展鸟类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编印出版了《高黎贡山区域鸟类资源手册》《大理野生鸟类》《德宏手绘飞鸟集》等读物,不断提升公众识鸟、爱鸟、护鸟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方面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推进业态融合,策划一批观鸟旅游景区和观鸟黄金线路,并融入全省旅游规划布局。加强与文旅企业合作,重点扶持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观鸟文旅项目,强化基础服务保障。推进观鸟与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指导有条件的州(市)策划观鸟主题文化节、摄影大赛、文创产品大赛等品牌活动,开发四季旅游产品和夜间旅游产品,破解“季节性波动”和“消费转化难”等问题。丰富“观鸟+文化体验”“观鸟+户外运动”“观鸟+生态康养”等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延长观鸟产业链、价值链。二是推进利益融合,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鼓励适宜观鸟社区居民参与特许经营活动,探索自然资源所有者参与特许经营收益分配机制,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加大观鸟科普、观鸟研学、观鸟科考支持力度,全面拓展鸟类资源价值实现路径,探索建立旅游收益反哺资源保护、集体经济发展机制。三是深化产品融合,加强对经营者、管理者的教育引导,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发挥资源优势,不断挖掘整理鸟类科普、研学、科考等资源,向社会提供更多高质量的生态旅游产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观鸟护鸟普及教育,引导观鸟爱好者科学观鸟、文明观鸟,不断壮大观鸟人群,助推“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观鸟产业”发展壮大。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副处长王永生:

丰富旅游产品 延伸产业链价值链

从融合发展角度看,全省观鸟特色产业优势明显。一是鸟类资源丰富,能吸引国内外众多观鸟客群。二是生态环境极优,为生态旅游路线和产品开发提供支撑。三是市场空间巨大,随着公众生态和环保意识增强,观鸟旅游市场潜力将会持续释放。

近年来,我省部分地区实现了观鸟产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如:盈江县雪梨村成立犀鸟谷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实现专人管理、统一安排,建成规范“鸟点”36个,打响了“观鸟名片”,2024年成功创建为全国乡村旅游第四批重点村。泸水市三河村以“户外观鸟”为核心,推行“政府+企业+农户”模式,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协会统筹鸟塘运营,监督生态保护行为,避免过度开发,确保生态与旅游协调发展,成功创建为第一批云南省金牌旅游村。保山市隆阳区百花岭村通过科学规划鸟塘布局、建立“鸟塘+民宿+研学”发展模式,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增收双赢,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迪庆藏族自治州依托普达措、纳帕海等生态资源设计多条观鸟特色旅游线路,推出“观鸟+民俗”“观鸟+研学”等复合型旅游产品,形成人鸟和谐共生的生态图景。

总体来看,全省观鸟产业从传统的“野拍”模式逐渐走向正轨,步入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轨道。“以鸟为媒、以旅兴村”的发展图景正在形成。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挑战:基础设施有待完善,部分观鸟地交通不便、住宿餐饮条件简陋,影响游客体验;业态产品单一,目前多以简单的观鸟、拍鸟为主,缺乏深度体验产品与衍生产品;专业人才匮乏,导游、讲解人员对鸟类知识掌握不足,无法为游客提供高质量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根据职能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推动云南观鸟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推进跨部门协作,策划一批观鸟旅游景区和观鸟黄金线路,融入全省旅游规划布局。加强与文旅企业合作,重点扶持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观鸟文旅项目。指导各州(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标准的观鸟步道、观景台和休息驿站,通过培训、评级等方式,提升导游等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观鸟与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指导有条件的州(市)策划观鸟主题文化节、摄影大赛、文创产品大赛等品牌活动,结合生态规律开发四季旅游产品和夜间旅游产品,破解“季节性波动”和“消费转化难”等问题。丰富“观鸟+文化体验”“观鸟+户外运动”“观鸟+生态康养”等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延伸观鸟产业链和价值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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