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通讯员 张仕雄) 日前,红河县政协主席,县林长制、河(湖)长制副总督察苏玲莉带队,到该县部分乡(镇)开展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督察。
督察组深入红河县车古乡、垤玛乡、石头寨乡、阿扎河乡、洛恩乡等地,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情况介绍、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地在森林保护、林下经济发展、河库“清四乱”、“两污”治理、问题整改以及各级林长、河(湖)长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督察组提出,应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要,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依法依规开展河道采砂、水库用水。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各级林长、河(湖)长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和项目,加快“两污”处理设施建设,从源头上防治污染,让人民群众早日得到实惠。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整改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的违法占用林地、河道采砂、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