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第五巡察组到该县联珠镇桑田社区召开巡察发现问题反馈会,桑田社区路托组组长马某主动将集体资金存款凭证递到巡察组组长面前。
“一分不少,足额归还集体就好!”在查阅完4张存款凭证后,巡察组组长舒了口气说道。
今年5月,墨江县委第五巡察组对联珠镇桑田社区开展常规巡察,一份涉及大额资金支出的会议记录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一条组内生产路,竟需要19.8万元?”巡察组成员在查阅会议记录时,敏锐地指出该笔资金存在的疑点。
究竟是一条什么样的生产路,需列支如此高额的工程款?
为核实资金用途的真实性,巡察组决定派出工作组找到桑田社区路托组组长马某了解情况,并到联珠镇财政所查阅相关材料。
“2024年小组建设生产路的资金是怎么支取的?”工作组开门见山地问道。
“经过村民同意,去年2月27日经小组会议决定,从集体资金中支取19.8万元用来修建生产路。”面对询问,马某神情自若,条理清晰地叙述着资金提取所履行的“合规”程序。
“取出来的资金现在在哪里?”工作组追问道。
“先后支付挖机费3.64万元,砂石材料费0.47万元……”马某结结巴巴地合算着支出的每笔资金,报出4.476万元后,他突然低下头变得沉默不语,用“想不起来了”来搪塞资金的用途和去向。
“那新建的生产路在什么地方?请你带我们去实地察看一下。”为查明情况,工作组提出要求。
“地方倒是不远,就在距寨子3千米左右的山梁子背后。”马某迟迟不肯起身带路,只是反复搓着双手,眼神闪躲,企图用拖延和遮掩来回避问题。
工作组察觉到了马某的紧张,便严肃地阐明私自存留集体资金属违纪行为,若拒不纠正,必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工作组在联珠镇财政所通过查阅财务凭证和银行转账记录发现,2025年1月,镇财政所以“挖机台班费”名义将19.8万元转入了路托组马某的个人账户。
原来,资金转到马某账户后,除了支付组上开展公益事业的4.476万元,剩余的15.324万元一直被他长期私存。
巡察组随即梳理情况,并专题报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迅速启动资金追缴程序,并将该问题移交联珠镇党委立行立改。
近年来,墨江县委巡察工作直插村组、深入群众,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实际成效守护民生。
(作者单位:墨江县委巡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