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张莹莹 钟颖 通讯员 段英) 近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协完成《政协西双版纳州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职量化积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修订,在原有基础上优化积分项目与标准,将履职导向更鲜明地指向“服务为民”与专业特长发挥。
据悉,西双版纳州政协于2023年11月出台《政协西双版纳州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职量化积分办法(试行)》,经过实践检验并广泛收集委员意见和建议后,于近期正式完成《积分办法》修订。《积分办法》明确,委员履职周期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履职考核设置“基础分+加分”双维度,委员需先完成100分基础分,再通过额外履职行为获取加分。
与试行版本相比,修订后的《积分办法》最大亮点在于强化“民生导向”。其中明确规定,委员自主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单次即可获得15分;在完成100分基础分后,每次参与或自主开展同类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还可额外加5分,通过积分激励引导委员主动下沉基层、解决群众实际需求。
为倡导委员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扩大政协工作社会影响力,《积分办法》还新增宣传激励条款:委员在国家级、省级、州级报刊上发表与履职相关的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介绍履职工作,单次分别可加10分、8分、6分。“过去怕采访、怕发声,现在会主动写稿投稿。”一位政协委员直言,媒体宣传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政协委员的工作内容,既拉近了政协与群众的距离,又为政协履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西双版纳州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积分办法》旨在改变以往积分办法中“重会议活动参与、轻民生服务实效”的倾向,引导委员结合本职工作领域与个人专业特长更主动地参与履职实践。目前,州政协已建立完善的积分结果反馈机制,每年会将委员履职积分情况通报州委组织部、州委统战部,并同步反馈至委员个人及所在单位,该积分结果将作为换届选举中委员是否留任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