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富源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县政协委员黄琼提交了题为《关于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建议》的提案,直指当前校园安全领域的痛点问题。
提案指出,校园欺凌行为呈现出参与者年龄趋小化、性别模糊化的新特点,伤害程度从轻伤到致死均有发生,其社会危害触目惊心。若对此现象听之任之,本应是学习成长净土的校园,将可能演变为复杂的小型社会,甚至滋生畸形社会心理,埋下严重社会问题的隐患。
提案建议,在学校层面需清晰界定“打架斗殴”与“校园欺凌”的法律和道德边界,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分层负责制度,并形成“校园欺凌”的日常排查干预机制。可采取设立举报箱等措施,对潜在欺凌苗头进行早期识别和疏导;应大力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和心理暴力预防课程,每学期定期邀请法学或心理学专业教师、法治副校长乃至外聘专家授课,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意识培养和心理干预,从源头上预防欺凌行为;需充分利用校会等平台,实时通报典型案例,严格执行校纪校规,真正做到让校纪校规“长出牙齿”,同时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校园正气,营造积极健康的氛围;要强化校园安全防护力量,优化警察护学执勤机制与教师轮值护学机制,切实杜绝形式主义,并建议取消家长在校门口轮岗护学的制度安排。
在社会和政府层面,提案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铁腕推进“扫黄打非”,净化网络环境,对污染青少年心灵的源头进行有效监管。同时,必须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对触犯法律的欺凌者要坚决依法惩处,以此增强法律的威严和震慑力,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提案特别提到家庭在预防校园欺凌中的关键作用,指出大量“问题学生”的背后,往往存在着“问题家长”和“问题社会”的因素。据此,提案建议将存在教育缺失或行为失范的“问题家长”也纳入教育引导体系,采取类似“谁闯红灯谁甩小旗子”的警示性措施,使其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凝聚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的强大合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预防与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