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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营净收入为抓手实现促农增收致富

作者:谭鑫 尹康 刘露 来源:云南政协报 时间:2025年11月04日 16:18:50

随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如何实现广大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致富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检验“三农”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经营净收入作为广大农民群众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第一收入来源,在整个农民收入构成中占据重要比例,解决好经营净收入问题,将对广大农村地区产业发展、人口结构、基层治理等产生重要影响。

一、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解决好“人”的问题

因时因地制宜,选好“发展什么”。增加经营净收入,关键看发展什么样的产业。俗话说,十里不同天,百里不同地。想发展什么产业、能发展什么产业,不能一时兴起、一窝蜂上、拍脑袋决策。云南地大物博,各地资源禀赋优势、基础条件等要素各不相同,山区、坝区、垦区等不同区域资源要素截然不同,发展产业还得从实际出发,从本地实情出发,遵循经济规律,突出自身特点,坚决杜绝以行政命令替代市场需求,更不能盲目搞“一刀切”、一味追求规模效应,最后落得人财两空,吃力不讨好,更挫伤了广大农民群众探索新兴产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必须经过反复调研、实地论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发展产业,推出小而精、小而特、小而美的特色产业,让群众欢心、政府舒心,实现双赢的局面。

强化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现代化农业更需要高素质职业农民,通过对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仅能让农民掌握先进的技术技能,还能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要精准定位培训内容,贴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紧紧围绕当地农业产业特色需求及存在困难问题合理设计培训课程,有效解决农民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农民参与度和学习效果。改变传统在教室听老师讲的模式,将培训课堂搬到田间地头,培养“土专家”。

二、强化监管,解决好“市场”的问题

市场问题是当前农民群众经营净收入中最大的不稳定性因素。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各种农产品的产销实现了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过渡,以农产品为主的贸易市场得到迅速发展壮大,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

然而,由于市场存在不稳定因素,农产品出现“豆你玩”“姜你军”“蒜你狠”等现象。因此,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切勿盲目跟风。同时,建立大数据预警预报平台,结合区域优势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加大对国际国内市场的综合分析研判力度,提前发布市场信息,合理规划预期农业生产。

三、汇聚各方力量,解决好“产业”的问题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农业生产同样如此。当前,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体系正逐步形成。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如何发挥“有志”企业在农民经营净收入增加这一环节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是引领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在技术创新、资金运作、市场拓展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通过产业链整合、技术创新和资源协同发挥核心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产业升级,通过“企业+农业”模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要全力招商引资,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积极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各类资源要素跨界融合、集成集约,形成特色鲜明、丰富多样的农业全产业链。搭建合作平台,搭建龙头企业、政府与农户之间的合作桥梁,构建科学、高效、可持续的联农带农机制,确保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产业发展格局。

四、打通“最后一公里”,解决好“有为政府”的问题

政府作为群众增收致富的坚强后盾,在服务好企业的同时,更要服务好广大群众,充分发挥好“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切实发展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要强化顶层制度设计,聚焦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影响因素和风险,出台系列利好的增收致富措施,破解“最后一公里”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好企业发展,始终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工作理念,当好助企服务“店小二”,把企业所需的水、电、路、土地、工人等涉及企业发展切身利益的各类要素保障落到实处,真正让企业安心发展、放心发展。

(作者谭鑫系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尹康系双柏县独田乡党委书记;刘露系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图书信息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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