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景东彝族自治县太忠镇某村部分村民小组的干部因长期侵占集体资金被查处。近日,景东县纪委监委向太忠镇人民政府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举一反三,开展走访活动,全面排查整改情况。
基层干部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若对这支队伍的监督不到位,极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柏村此前发生的几起类似案件就是例证。为此,景东县纪委监委紧盯基层干部履职用权情况,织密监督网络,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景东县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项目推进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统筹“室组地”监督力量,强化日常监督,从严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雁过拔毛”等行为;聚焦服务群众过程中存在的消极应付、冷硬横推、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严肃惩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景东县委巡察组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对乡(镇)党委、村党组织“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党员干部遵守纪律、廉洁从政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具有较强可查性的问题线索,采取“边巡边移”方式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办理,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与此同时,景东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纪审”联动监督的有效路径,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成果共用等方式,查处了一批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严肃追究相关涉案人员责任,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加强纪法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其履职用权。近两年来,景东县纪委监委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立案查处37人,挽回经济损失640余万元。
“我们着力构建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网络,将基层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督促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勤政为民,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景东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