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巡察整改建议书是依据市自然资源局‘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制定的。柳井乡发现的群众建房问题,仍需贵单位牵头指导,才能推动整改落地……”近日,文山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就巡察整改建议事项,再次与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沟通,进一步明确责任、推进问题解决。
事情要从数月前说起。当时,四届文山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该市柳井乡党委及所辖7个村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发现白泥井村民小组两户新分户群众申请建房遭遇规划壁垒,导致无地建房。
经了解,这两户群众均因符合家庭分户条件,在年初就提交了宅基地建房申请。但由于他们所选的“自留地”不在柳井乡当前宅基地建设规划范围内,乡政府认为需先经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核用地合规性,才能作宅基地建设审批。由于两户申请的地块均不在村民小组宅基地规划范围内,申请半年多一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巡察组在与柳井乡党委深入沟通后判断,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职责界定不清晰,仅靠乡镇层面难以解决,必须由市级职能部门牵头指导。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市委巡察办向市自然资源局发出巡察整改建议书,要求其协助柳井乡妥善解决群众分户后无宅基地建房的问题。
收到巡察整改建议书后,市自然资源局对此提出质疑,认为目前宅基地审批权已转至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职责范畴,该局仅承担村庄规划动态调整的指导任务,不应直接牵头负责此项工作。
“住房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不能因职责归属划转而久拖不回应。”巡察组组长强调。为彻底厘清责任,市委巡察办与巡察组随即联合开展溯源核查,一方面查阅国家及地方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文件,另一方面仔细研读市自然资源局“三定”方案。经过严谨研判和多方沟通确认,农村宅基地问题与村庄规划紧密相连,根据“三定”方案规定,市自然资源局不仅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职责,更有指导乡镇开展村庄规划动态调整的义务,协助解决此次群众建房问题,正是其职责所在。
随后,巡察办工作人员再次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详细阐释政策依据与职责边界,最终获得该局认同。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市自然资源局主动联系柳井乡优化调整村庄规划方案,将两户群众的申请地块纳入下一步村庄规划动态调整范围,预计今年年底前可完成动态调整入库备案程序,真正让群众安居。
(作者单位:文山市委巡察办)